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但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不得查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2021年度宁夏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3512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8330元。
银川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与现实数据有差距请以当地社保局的数据为准。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允许补缴首次参保时间以后年限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为:
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可以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其补缴时间不得早于参保缴费记录的始缴费时间。
补缴规定
对于断保的参保者,补缴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欠费单位的个人在办理退休、异地调转需进行剥离补缴时,自补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补缴养老保险费金额及滞纳金以信息系统计算额为准。
补缴流程
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当年个人缴费核定单后,到指定银行缴费。
银川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555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