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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2022-12-29 01: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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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有以下待遇:(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若选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则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按月缴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若选择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并保管好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次月持原始缴费票据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问: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经办机构办理。

问: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的具体规定?

答: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不需要本人申领,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自动核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