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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15 06:0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银川失业保险,银川失业补助金申领,银川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内容简介

补助标准(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1195.2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1123.2元

补助标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1195.2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1123.2元。

(二)缴费6个月以下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747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702元。

实施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申领发放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当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网上办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每月20日前发到本人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