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1 14:3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证件
内容简介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证件1、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首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申请有效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证件
1、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首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申请有效期限为过户之日起一年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4、其他要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宁夏区内户籍)等有效居住证明;
②婚姻状况证明(如系单身须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③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④贷款人单位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上填写贷款人固定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⑤宁夏区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明细流水账、信用情况证明及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公积金提取协议;(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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