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05: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生育保险,银川企业员工生育保险条例
内容简介
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区范围内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企业必须按规定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
银川市劳动局主管全市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征集、支付和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妇联组织代表职工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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